安全检查工作刚开始,只对国际航班实施检查所以检查工作就由边防检查站负责,从81年11月1日开始,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展开,此项工作就由民航公安保卫部门负责,但这一时期安检工作还不完善,有漏洞。到了83年7月,武警安全检查站成立,安检工作由武警部队全面负责,这一时期,安检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。进入九十年代,由部队负责这项工作已不适应形势了,1992年4月,安全检查工作移交民航,民航机场组建了安全检查站。
(2)旅客证件检查:旅客办理完毕行李托运和登机手续后,将护照、机票、登机牌等交检查员核验并在登机牌上加盖安全检查印章;
(3)手提行李物品检查:将随身携带的手提行李物品放在电视监测机的传送带上,由检查人员通过荧光屏检查。如发现有异物,须由检查人员开包检查;
(4)旅客身体检查:旅客通过特设的探测门,进行身体检查。如发出报警声,还需用探测器再查,或重新返回,将可能发出报警声的钥匙、香烟、打火机等金属物品掏出来,直到通过时不再发出报警声为止。